
近日,昆明市民李先生向开屏新闻反映,其年过八旬的父母居住在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湖畔之梦小区,已有一周不敢下楼。原因是小区内散养的黑天鹅惊吓到老人,差点致老人摔倒,所幸未受伤。
李先生表示,为此情况他已多次向物业反馈,但未获有效处理。他并非反对小区养天鹅,但建议对禽鸟应当圈养,让住户隔笼观赏即可,相比零距离欣赏,老年住户的安全更为重要,且天鹅粪便也存在污染环境的可能。
展开剩余72%记者尝试靠近一只成年黑天鹅,在距离约2米时,天鹅未表现攻击或警觉;当进入1米范围内时,它突然伸长脖子以示警告。
当记者询问是否发生过天鹅伤人事件时,李经理表示,可能是天鹅护崽的应激反应,或有人过于接近幼鹅,导致天鹅出于本能进行驱赶,从而惊吓到住户,但均未造成实际伤害。
对此,云南鉴心律师事务所刑事综合部主任孙诗莹给出以下建议。 黑天鹅虽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,但小区饲养仍存在以下法律风险:
①行政违法风险:未经许可饲养外来物种可能违反《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》,面临行政处罚;
②民事责任风险:黑天鹅可能伤人、扰民,饲养人需承担侵权责任;
③防疫风险:黑天鹅可能携带病原体,需定期检疫;
④生态风险:黑天鹅可能对本地生态系统造成影响。
孙律师对小区饲养的黑天鹅繁殖产卵的相关细节也提出建议:
① 若黑天鹅属于小区公共财产,其繁殖的幼鹅归全体业主共有;
② 若为个人饲养,则幼鹅归饲养人所有;
③ 无论所有权归属,均需遵守动物防疫和外来物种管理规定。
此外,小区可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,明确观赏距离,加强饲养管理与环境保洁,同时建立住户沟通机制,兼顾各方诉求,真正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。
来源:开屏新闻股票配资评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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